问:

用过两年的门面现在和房东补签并涨价合同我后悔了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答: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房东补签了一份新的租赁合同,涨高了租金,但您现在对此感到后悔。关于此情况,我的看法如下:
1. 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都应按约定履行权利义务。所以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并生效,您仍需准备支付新的租金,这是您的法律义务。
2. 但是,如果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存在问题,或内容存在不合理的条款,您可能会要求撤销或 termination 合同。例如,如果您在签约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被欺诈;如果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况。这需要您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解释和证明。
3. 您也可以与房东进行重新商讨,提出修改合同内容或变更条件。例如, 您可以就租金价格进行重新协商,要求适当降低;或者变更租期等条件。这需要在房东的同意和理解下才可行。如果房东不同意,合同依然有效,您需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4. 如果上述方法都不可行,您还可以选择提前按约定的提前期结束合同。例如,如果合同约定提前3个月通知结束合同,您需要在3个月前通知房东合同提前结束,并在限期内搬离房屋。这会带来一定损失,但可以避免后续更大损失。
综上,虽然您现在后悔涨价续签新合同,但合同依然可能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通过与房东沟通、要求变更条件或按提前期结束合同等方式,设法减轻损失。但这都需要在法律允许、合同约定以及房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我希望以上分析能对您的情况提供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