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学校里一人说开学见,我不找他,他来打我算不算我正当防卫

答:
这个情况下,是否可以视为您的正当防卫,需要具体分析事实关系和关键证据:
1. 对方主动来打您,这点很关键。如果是您主动去找对方,并非对方来打您,这时无论您作何反击,都很难达到正当防卫的要件。所以对方主动来打您这一事实,是判断正当防卫的第一个要点。
2. 您采取的防卫手段需要适当且必要。如果对方只是 Symbolic性地推您一下,您回敲对方头部,这就超过必要防卫的限度,难以称为正当防卫。正确的做法是先避让,如果实在难以避让,再采取最小限度的防卫。
3. 您的防卫行为必须突发,没有故意伤害之意。如果事先您就有伤害对方的明确计划,只是借防卫之名实施伤害,这也不符合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前提是无意图伤害,仅为自保。
4. 防卫的程度和手段必须符合社会道德和比例原则。即便对方首先来打您,您的防卫也不能太过激烈,需要符合常人在同等情况下的正常判断和行为。
所以,总结来说,如果对方真的首先来打您,您的防卫手段又适当且必要,没有故意伤害之意,防卫程度符合社会道德,这可以视为正当防卫。如果事实上对方并未打您,或者您的防卫反击明显过当,则难以达到正当防卫的要求。这需要具体分析事实与证据,才能得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