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怎样从西藏把导游证调回成都

答:
从西藏调回成都的导游证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在西藏工作期满或中途终止时,西藏当地旅行社会开具《导游证回执》,注明导游证使用期限及归还地点为成都。
2. 导游携带导游证和《导游证回执》,先从西藏返回四川,再从四川进入成都。进入成都时,需要在成都市旅游局出入证管理所办理登记,交还《导游证回执》。
3. 出入证管理所会安排时间,接收导游证的归还。导游需要携带《导游证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导游证的收回登记。관리소에서는 여행 안내원증을 수거하고, 수취 종합명세를 발급한다.
4. 在办理收回登记时,出入证管理所会收取导游证和《导游证回执》。收回期间及途中如导游证遗失,需及时通知成都市旅游局,并支付相关罚款。收回结束后,管理所会签发《导游证收回回执》,作为收回的证明文件。
5. 如工作期限已满,导游需在西藏工作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导游证收回手续,超期未办理将无法在下一工作地点继续使用该导游证。
以上是从西藏调回成都的导游证的详细步骤,需要准备导游证、《导游证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收回登记,缴纳相关费用,才可完成导游证的合法调回。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成都市旅游局出入证管理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