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替换法规
答: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是原建设部在1997年发布的一项规定性文件,主要针对建筑业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作了规定。该规定被新的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替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于2004年发布的部门规章,它在较为全面和系统地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相关内容包括:
1. 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领导,配备全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施工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风险评价。对项目设计进行安全性检查,并在施工前开展安全风险评价。
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许可、监理单位安全监管、危险源辨识和控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与执行、安全监测预警等。
4. 施工机械设备和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施工设备、电气设备、起重机械、臂架和垂直输送机等的安全管理作出规定。
5. 职工安全培训、考核和奖惩。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6.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作出规定。
7. 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所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较为全面和系统地替代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是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