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院不理不裁的问题经向多家监督部门反映依旧不解决该怎么办

答:
法院不理不裁是严重违反法治精神的行为,如果向监督部门反映多次仍无果而终,可以采取以下进一步措施:
1.上访。可以到上级法院、省级司法厅或最高法院进行上访,现场反映案件情况,要求纠正下级法院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尽快正式立案受理。上访时应准备好案件材料及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作为证据。
2.控告法院领导或审判长。如果法院的不受理行为明显违法,可以向其所在区的检察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控告相关法官或法院领导,请求追究其责任。这一举动可以给压力,以督促法院改正。
3.报案或检举。对法院不理不裁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监察部门检举,请求追究相关法官和领导的责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给予压力。
4.跟踪监督。除通过正式途径外,也可以采取适当的社会监督,如通过媒体监督、专家论证、学者撰文指出该法院的失职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各界的监督也是促进法院正视责任的有力方式。
5.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向各监督部门反映无果,而法院的不理不裁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失或侵犯其权利,可以遵循法定程序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法院的不作为决定,确认其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这些措施必须同时运用,层层递进,加大压力,最终督促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不再以不受理等理由推诿、拖延。当然前提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利益诉求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