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房地产的行政法规不包括( )

答: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房地产的主要行政法规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交易、代理等方面的原则、政策和义务。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分类、资质标准、资质审批等内容。
3. 预售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预售房的认定标准、销售管理、资金监管、产权转移等方面的规定。
4.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的销售行为、销售主体资质、销售合同等内容。
5. 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的管理、义务、禁止行为等。
6. 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及估价师的资质和管理,房地产估价行为的规范等。
但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不包括房地产税收方面的规定。房产税是房地产交易和持有的税收项目,但是其税率、征收范围、计税方法等具体规定是由各地方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的实施细则。国务院没有直接颁布房地产税收的行政法规。
所以,在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房地产的行政法规中,不包括房地产税收方面的规定。房地产税收的具体实施办法是各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暂行条例制定的。国务院的房地产行政法规主要在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