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可以通过国家信访局申请县政府复查吗

答:
可以通过国家信访局申请县政府复查,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复查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复查申请书、原处理决定书、相关证据材料等。申请书应注明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复查的具体理由和要求。
2.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现场送交或网上在国家信访局网站提交电子复查申请等方式提出复查申请。如果现场送交,要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查申请材料。
3. 国家信访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登记,符合条件的会转交县政府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的会退回申请人,说明理由。
4. 县政府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必要时可以再次调查确认情况,作出同意复查或者不予复查的决定。
5. 如果同意复查,县政府会撤销或变更原处理决定,并作出新的处理决定。申请人可再次提出申请复查或诉讼。
6. 如果不予复查,县政府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复查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7. 申请人在各个阶段可以通过查询申请状态等方式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整个复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综上,国家信访局是申请人提出县政府复查申请的中介平台和传递角色,是否复查以及最终结果仍由县政府根据法律程序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依法享有复查申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