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既是退役士兵,又是残疾人,税收优惠都可以享受嘛

答:
对,作为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1. 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减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退役士兵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减除3000元-10000元不等的专项扣除额。部分地方也有相应的退役士兵所得税优惠政策,如北京、上海等地退役士兵年收入18万以下的,可减税30%-50%不等。
2. 残疾人也可以享受减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重度残疾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减除3000元-15000元不等的专项扣除额,轻度残疾人减除3000元。部分地方也有增加残疾人减税优惠的政策。
3. 同时具有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双重身份的,可以同时享受两项身份对应的减税优惠政策。但减税优惠金额不能重复计算,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较高的专项减免额进行减税。
4. 退役士兵和残疾人还可以享受车船税、房产税等其他税费的减免优惠,这些优惠根据不同地方的政策规定而定。
所以,作为退役士兵和残疾人,不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上获得较大优惠,还可以在其他税费上也获得一定优惠,这些加起来可以比较全面地减轻税收负担。欢迎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我可以给予更加具体和全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