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现存于哪里?

答: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称1912年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成立后第一部临时的宪法性法律,于1912年3月11日由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该法共包含7章100条,将中华民国定为民主共和国,采用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原件现存于台北国父纪念馆内,与《辛亥革命四大文献》之一的《临时大总统咨文》共同展出。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南京就任,并发布了《临时大总统咨文》,宣告新政权的成立。随后,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认了孙中山临时大总统的身份与权力,并确定了新政权的体制架构与运作规则。
这两个历史文件在中华民国建国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见证了辛亥革命后的民主宪政改革,与孙中山临时大总统的功绩。如今被收藏展示在台北国父纪念馆内,以让后人牌阅这段重要的历史。
除此之外,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部分条文在1912年发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俗称小宪法)中得以沿用,部分内容也影响了后来的《中华民国宪法》(俗称大宪法),可见其在中华民国宪政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所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现代中国宪政制度的催生者和奠基者。
综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现存于台北国父纪念馆内,与《临时大总统咨文》共同展出,见证了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从军阀政权向民主共和制度过渡的重要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