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房贷没还清怎么过户给另一方

答:
离婚时,如果房屋贷款还没有完全还清,房屋过户会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双方协商,一方继续还贷,房屋过户给另一方。这种情况下,需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要和银行签订协议,确认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银行同意房屋过户。
2. 双方同意共同还贷,房屋过户后共有。这种情况下,双方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共同签字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要和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确认双方共同还款并共有房屋。
3. 银行同意分拆房屋贷款,各自还一部分贷款,房屋过户给对应的一方。这需要银行同意原贷款合同终止,分拆为两份新的贷款合同,每一方还各自部分的贷款,并各自取得房屋的一部分所有权。较复杂,要和银行多次协商。
4. 若各方坚持要整套房屋而不愿分拆,只能选择其中一方一次性偿还另一方的贷款份额,然后房屋才能过户给付清贷款的一方。这需要一方有足够的资金一次性偿还另一方的贷款。
总之,离婚房屋过户与普通房屋过户流程上有一定差异,关键是要和银行保持沟通,达成一致的还贷和房屋归属方案,否则无法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需要注意法律程序,签订离婚协议,解除共同还款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