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的处理决定

答: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这是一个严重的行为问题,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 调查取证。学校应当成立调查组,通过查阅教师提供的各项材料、对相关人员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收集教师弄虚作假的证据,确保定罪ailed据准确和充分。
2. 作出行政处分。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应当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与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文件,对教师作出记过、记大过、降级等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应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撤销职称评定结果。教师弄虚作假所获得的职称应当被撤销,教师应返回职称评审前的职称,并禁止在一定期限内申报职称晋升。
4. 影响职业发展。教师弄虚作假将严重影响其教学工作和职业发展。学校在聘期内不应考虑其职称晋升,工资水平也不宜有较大提高。教师本人也会受到较大Pressure,必须通过一定时期的艰苦奋斗恢复声誉。
5. 整改职称评定制度。学校应当对此事件进行深刻反思和总结,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的流程和制度,加强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是对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应采取的处理决定和对策的详细回答,总体来说要严肃查处教师个人,全面整改评定制度,切实提高评定的科学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