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建筑节能、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分别什么样式?

答:
不同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格式和内容会有所不同,主要如下:
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一般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功能等内容,证书编号、发证日期也会标注。格式比较正式,有红色印章。
2.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查及监督检测合格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址、建筑物用途与规模、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内容,并会有检测机构盖章确认。格式也比较正式,有公章。
3.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项目概述、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摘要、专家意见、环评结论和环保要求等。要点较多,格式较为复杂。也有公章确认。
4. 建筑节能部门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建筑物功能、节能设计方案与技术措施、节能计算及评价等内容。格式较为简洁,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5. 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城建档案查阅确认单: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坐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成时间、规划用途、产权归属等内容。格式简单,有开具部门签字盖章。
所以总体来说,不同部门文件的格式和内容会因其主管业务的不同而变化,但都比较正式,并有相应部门的签字、盖章以示确认。希望这个说明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