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农村合作社的厂房和土地能买卖吗
答:
农村合作社的厂房和土地一般来说不能买卖,理由有:
1. 农村合作社土地和厂房都是集体所有的,不是任何个人的私有财产。合作社成员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没有处置权。所以个人不能买卖合作社的土地和资产。
2. 农村合作社的成立及其所得资金和资产是为了服务于全体社员和村民的需要,是事业性质的,而不是营利性质的。如果允许社员买卖会破坏其公益性质。
3. 如果允许社员买卖合作社资产,很可能导致社员间的纠纷和对立,影响社员之间的团结,违背了合作社的初衷。
4. 合作社的资产和资金是靠全体社员的集体创业积累而来,如果个人买卖会造成财富的不公平分配,破坏村民利益。
但是,如果合作社解散,那么其土地和资产的所有权将按照合作社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这时可以实施拍卖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社员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的比例折股或折款。
综上,在农村合作社正常运营期间,其土地厂房等资产是集体所有的,不能由个人买卖。只有在合作社解散后的资产清算处置中,才可以进行转让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