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划分中小企业需要把对外投资公司纳入核算吗
答:
在划分中小企业时,是否需要把对外投资的公司纳入核算,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综合考虑,建议:
1. 如果投资公司属于控股或子公司,应纳入核算。控股或子公司的资产、销售收入、人员应与母公司合并计算,因为控股或子公司实质上由母公司控制和经营。不合并计算无法真实反映企业规模。
2. 如果投资公司为联营或合营企业,且投资占比较大且具有重大影响,也应纳入核算。重大影响指能参与被投资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那么其资产和业务实质上也应作为整体考量。如果不纳入核算,企业规模将被低估。
3. 如果投资公司为小额投资或金融投资,且无控制或重大影响,可以不纳入核算。这类投资,企业只是以投资者身份获得相应投资收益,但不直接控制或经营,投资公司的规模与企业自身规模无直接关联,可以不合并计算。
4. 企 业扩展新的业务时,新的业务机构或公司是否需要纳入核算,要看其是否由母公司直接控制和经营。如果是母公司直接控制,属于自身业务扩展,应合并计算;如果相对独立运营,企业只对其进行投资与利润分享,可以不合并计算。
综上,划分中小企业时,对外投资公司是否纳入核算要根据投资比例及对其控制和影响力度判断,如果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应纳入,如果属于小额投资且无实质控制,可不纳入核算。但要综合分析,如有需要也可选择性纳入个别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