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战备物资仓库是否属于重要公共建筑

答:
战备物资仓库是否属于重要公共建筑,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灾法》,战备物资仓库属于防灾减灾设施,应当加强防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战备物资仓库也属于特种建筑,实施特种建筑监督管理。这 shows 战备物资仓库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但是,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重要公共建筑是指能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工程,包括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文化体育建筑等,战备物资仓库不在此列。
综上,战备物资仓库虽然属于防灾减灾设施和特种建筑,需要加强监管,但它不直接影响社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不属于能带来直接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类别。所以,从法律和技术角度来判断,战备物资仓库虽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严格来说不属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重要公共建筑”。
但是,考虑到战备物资仓库涉及国家安全,属于关键基础设施,也应当严格把关有关设计、建设的各个环节。所以,虽然不直接归类为重要公共建筑,但也应当按相应标准严格把控。
综上,可以认为战备物资仓库不直接属于重要公共建筑,但实际上应当接近重要公共建筑的监管力度和建设标准加以管理。分类上不相同但管理上需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