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90年代村集体欠私人的钱转入地方财政后一直没还是不是全国普遍现象
答:
1990年代,中国农村进行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中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把原来集体所有的资产和负债清算转入地方财政。在这个过程中,不少村庄欠私人的钱一直没有还清。这种现象在全国不同程度上普遍存在。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村集体的财产和负债清算过程复杂,难以核实。许多私人借出的钱只有口头借据,没有正式借条及具体还款期限,导致难以认定和清算。
2. 村集体欠债总量巨大,地方财政难以全部承接和清偿。1990年代,许多村庄陷入巨额债务,地方政府无法在短期内偿还清所有欠账。
3. 村集体转制为村委会后,原来的债务主体消失,导致难以追究还款责任。村委会可以推说当时的债务不是他们造成的。
4. 债权人年事已高,部分已经离世,导致部分债务无法清算和偿还。
5. 村集体欠私人的钱,地方政府不太重视。地方政府更关注于村集体欠银行和上级政府的债务,私人债务偿还的优先级较低。
所以,1990年代村集体欠私人钱未还是当时比较普遍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清算过程复杂,总债务额巨大,转制后主体变化,债权人离世等多方面影响,这也是中国农村金融深化改革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