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复合肥标签存在误导内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如何适用法律?

答:
对于复合肥标签存在误导内容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情况,可以根据相关法律采取如下措施: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对产品标签中的误导内容或虚假宣传进行处罚。如在产品说明、标签等营销材料中进行虚假或误导描述,可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标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可以进行召回或处罚。生产经营者应按照产品标准对产品进行标注,不符合强制性产品标准,应当召回产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根据《肥料管理条例》,对肥料标签不符合规定可以进行处罚或组织召回。肥料生产企业应按国家标准对产品进行标注,不符合规定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召回。 
4. 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也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获得经济补偿。
所以,当发现复合肥标签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上述法律法规和措施进行处罚,要求企业停止虚假宣传或召回不合格产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