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对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有以下主要职责:
1.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投保范围包括企业或经济组织的全体职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未缴或少缴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并加收利息。
3.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工伤保险索赔申请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延迟填报或填报不实信息,将影响工伤员得到及时合理的工伤保险金和社会保险金。
4. 用人单位应配合工伤保险机构开展各项工伤保险服务,如工伤认定、工伤调解、职工康复等。对工伤保险机构制定的工伤防止措施,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落实。
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伤职工支付工资、医疗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金中扣除。
以上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和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为全体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职工享有工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