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入职未满一个月提出离职只有基本工资没有福利合理吗

答:
入职未满一个月就提出离职,如果只获得基本工资而没有其他福利,这通常不太合理。理由如下:
1. 企业投入了大量资源进行招聘和培训,如果员工太快离开,这些投入将无法产生效益,企业会有一定损失。为此,许多企业会在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政策中规定 probation period试用期,通常3-6个月。在试用期内离职,企业不享有完整的员工福利。
2. 员工也需要一定时间熟悉新的工作环境和角色,真正发挥作用和贡献。如果过快离开,员工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也难以产生价值。试用期内的离职,会使员工错失获得更高薪资和更好发展机会的可能。
3. 即使离职属于员工个人原因,但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如需重新招聘和培训其他员工来替代等。为此,企业会根据员工服务时长,根据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也是福利的一部分。
综上,入职未满一个月提出离职,如果仅获得基本工资,这通常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不太合理。企业应提供离职补偿,这也是员工应得的福利。员工也需要为过快离职导致的企业投入损失和个人发展损失负一定责任。提供试用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不合理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