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果2020年12月计提了当月的工资,2021年1月还要计提1月的工资吗
答:
这 involves 公司的工资结算周期设置。一般有两种情况:
1. 按月结算工资。这种情况下,2020年12月计提的工资是针对12月的工作进行结算。进入2021年1月,公司还需要再次进行工资结算,给员工发放1月的工资以支付1月的工作报酬。
2. 按双周或半月结算工资。这种结算周期短于一个月。如果公司刚好在2020年12月中旬或下旬计提工资,那很有可能该次结算工资已经包含了部分1月的工作报酬。那么进入2021年1月,公司只需要对1月剩余时间的工作进行工资结算。
另外,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也需要考虑第二点:
1. 若公司在12月底计提并发放工资,员工在1月初就收到12月份的工资。这个时候,只要公司在1月底再次计提1月份的工资,那么员工是需要再次收到一个月的工资的。
2. 若公司在12月底只是计提工资,但发放时间在1月初,那么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资可以合并在1月初发放。如果1月工作依然有计算基础,公司在1月底再计提一次1月份额外的工资。
综上,主要还是看公司的工资结算周期设置,以及工资的计提时间与发放时间来判断。如果12月份的工资只涵盖12月工作报酬,那么进入2021年1月,公司原则上还需要再次进行1月份的工资结算与发放。但如果12月中已经结算包含部分1月份工作报酬,1月份仅需对剩余时间进行工资结算。实务操作中,可以结合公司工资政策与实际工资发放日期来判断。
希望上述分析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提出,我可以进一步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