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到企业拨入征地款时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当将部分征地款

答:
当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部分征地款支付给征地农民时,会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1.借:其他应付款(征地款) 贷:银行存款——将需要支付给农民的征地款从银行存款中划出,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2.借:土地开发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征地款)——在支付征地款时,将其记入土地开发成本,冲减其他应付款的余额。
3.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现金——从银行存款中取出现金,支付给农民。 
4.借:其他费用 贷:银行存款——支付中间费用,如手续费等。
详细过程如下:
1)企业将征地款款项支付给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中心在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
2)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支付部分征地款时,先将需要支付的金额从“银行存款”转入“其他应付款”。
3)在具体支付征地款时,借记“土地开发成本”、贷记“其他应付款”,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现金”支付现金。
4)如果在支付过程中产生其他相关费用,如手续费等,则借记“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予以支付。
5)最终,土地开发成本增加、其他应付款和银行存款减少,实现了征地款的支付目的,同时正确记账。
以上是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部分征地款支付给征地农民时的详细会计处理过程,按规定进行借贷记账,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