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事档案有不良记录如何申请撤销

答:
人事档案中的不良记录,如果属于失实或过时的记录,个人可以申请撤销。具体的撤销申请步骤如下:
1.  prepare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书面申请、证明不良记录失实或过时的证据材料等。这些材料的准备是申请撤销的基础,需要客观和真实。
2. 提出申请。可以向公司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撤销的具体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公司内部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3. 人事部门审核申请。人事部门会审核申请材料和不良记录的真实性、时效性等,核实相关情况。审核通过后,同意撤销不良记录。审核不同意撤销的,应当告知理由。
4. 修改或销毁不良记录。人事部门会修改或销毁人事档案和电子档案中的相应不良记录。修改后的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5. 相关提示与申诉。申请撤销不成功,个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如果archives涉及违法或侵害个人权利,个人还可以根据《档案法》相关规定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维权手段。 
综上,个人申请撤销人事档案中的不良记录,关键是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记录失实或不再适用,人事部门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证据,做到客观和公正。只有不良记录真的需要修改或销毁,才会最终获准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