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那怎么办

答:
如果一个人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来立下遗嘱,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口述遗嘱。这个人可以口头表达自己的遗愿,而由其亲属或律师记录下来,作为口述遗嘱。口述遗嘱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但其效力可能会受到争议,证明口述遗嘱真实性也比较困难。
2. 由代理人代为立遗嘱。这个人可以在身体健康且有清晰意识的时候,指定一名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自己失去立遗嘱能力后,代为立下遗嘱。这需要事先签订授权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这个人的意愿。
3. 由家人或监护人同意立遗嘱。如果这个人完全失去表达能力,可以由其监护人(如配偶)或几名近亲属一同同意,根据这个人过去的意愿或现有财产状况来代为立遗嘱。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这个人的遗愿。
4. 遗嘱信托。这个人事先可以设置一个遗嘱信托,指定受托人在自己失去能力后,根据遗嘱信托的指示来管理遗产。这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尊重这个人的真实意愿。
以上几种方式均需要各地法律法规的支持与规范。如果无法通过上述任何方式表示遗嘱意愿,个人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所以建议每个人及早表达清晰的遗嘱意愿,以免发生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