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于一个具有坚实内容的客体,最容易的是对它作出评价,最难的是对它作出描述

答:
这个观点提出,对一个内容丰富的客体来说,评价相对而言较易,描述较难。这是因为:
1. 评价可以简单化。评价可以简单地给出“好”或“不好”的定性判断,或者在某一维度或某一角度进行评判,而不必全面考量该客体的各个方面。描述则需要尽可能客观全面地反映该客体,这需要综合分析与表达,难度较大。
2. 评价可以主观化。评价可以基于个人偏好、价值观或兴趣给出,而描述则应该避免主观倾向,力求客观准确。主观判断相对简单,客观描述需要分析与表达能力,较为困难。
3. 描述需要详尽与准确。描述一个丰富的客体,需要用言语还原它的细节与本质,表达它的内在逻辑,这需要深入理解与准确表达,难度较大。评价则不必要太过详尽,可以简单带过。
4. 描述牵涉更广。描述需要考虑客体的各个方面与要素,表达出它的全貌。而评价可以选择性关注某一或几个方面。全面描述相对选择描述,难度较大。
综上,对一个丰富的客体来说,评价只需要简单地表达个人看法,而描述需要全面准确透彻地表达该客体的实质与本质,涉及的深度与广度更大。所以,对内容丰富的客体,评价相对简单,描述相对困难,这是二者难易程度的区别所在。
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描述与评价的难易程度也会由于其它因素而改变。但从主观与客观的 对比来看,上述结论还是较为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