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期间关于"三个管好“的重要论述研究中“三个管好”是指那三个方面的内容?

答: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要“管好干部、管好权力和管好事情”的重要论述,这就是所谓的“三个管好”。
首先,“管好干部”就是要严格干部管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人用人才是第一要务。要选拔忠诚干净的干部,定期考察干部,严肃查处不合格和失职的干部,确保干部队伍中具有忠诚、干净担当的精英份子。
其次,“管好权力”就是要严格权力运行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健全组织机制、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等来防止和制止权力滥用行为,确保权力合法合规运行。
再次,“管好事情”就是要严格管理各项工作和事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特别是要严格经济活动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行政效能和公信力。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决策科学、政令畅通、事办精细。
总之,“三个管好”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推进 full-scale 治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举措。它强调加强整体治理、严厉监督、强化执行,吹响了管党治党攻坚战的号角,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希望这个解释可以帮助您理解“三个管好”的深层含义和重要性。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继续提出,我很乐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