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后证后营业执照上新增危化品生产经营
答: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的一项资质证明。获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企业需要将许可证信息在企业营业执照上进行相应记载和变更。主要包括:
1. 新增经营范围。在企业原有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危险化学品经营”字样,以正式获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
2. 新增许可证编号。在营业执照上增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书编号,以方便相关部门查询和管理。
3. 变更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申报的危化品项目种类,在营业执照上将企业性质变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4. 变更企业名称。有的企业为强调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会在名称中增加“危险化学品”字样,这需要在营业执照上进行企业名称的相应变更。
5. 变更许可区域。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上批准的生产经营区域地址,在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进行相应变更。
通过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增加相应记载和进行必要变更,可以正式获得法律认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并有助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管理。同时也便于其他客户和消费者识别企业的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