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条款存在肢解工程发包问题,涉嫌违法发包怎么回复监管部门

答:
对监管部门关于肢解工程发包问题的质疑,建议按以下思路回复:
1. 对项目整体规划和设计作详细说明。阐明项目工程量大,涉及专业广,考虑到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adopt了将项目分解为多个专业工程包的模式。每个工程包都有详细的设计文件,并且在总体设计的框架和控制之下。这种模式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效率,不属于违法发包。
2. 对每个工程包的配置方案作解释。说明选择承包商的标准和过程,选定的承包商均有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保证。同时工程量适当,不致造成过度肢解。这些都显示工程包的设置符合相关规定,不属于违法发包。 
3. 对项目Owner(建设单位)和General Contractor(总包方)的角色作明确的说明。Owner负责项目整体的投资和监督管理,GC负责工程的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各子包工程都在GC的监理和负责之下。这种模式并不会导致责任和义务的混乱和转嫁,不属于违法发包。
4. 对合同条款中有关专业分包方面的规定作解释。施工过程中签订的各分包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工程实际管理的需要,不会造成责任 Transfuse 等问题,也不属于违法发包。
通过上述解释和说明,监管部门应可以对此有所理解,不会将此视为违法发包行为。同时也请监管部门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督,可以消除其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