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受害人如何证明代驾公司和代驾员有关系
答:
受害人要证明代驾公司和代驾员之间有关系,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 代驾员在出事时是否驾驶代驾公司的车辆。如果是代驾公司的车辆,那么可以推定代驾员是代驾公司的员工,两者具有雇佣关系。这可以作为重要证据。
2. 代驾员和代驾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或其他聘用协议。如果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证明,那么代驾公司需要对代驾员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证明关系的关键证据。
3. 代驾员受雇于代驾公司的工资或其他收入证明。比如代驾公司的账本、转账记录显示有向代驾员支付报酬,可以证明两者存在雇佣关系。
4. 代驾公司在宣传材料或网站上是否将该代驾员列为公司职员。如果代驾公司公开将该代驾员称为“我们的代驾员”等,也可以证明雇佣关系的存在。
5. 代驾员和代驾公司之间是否有其他协作关系,比如代驾公司配备的制服、通讯工具是否由代驾员使用等。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明两者关系的间接证据。
6. 相关证人证言,比如其他代驾员、客户的证言证明该代驾员为代驾公司工作。这需要考虑证人的客观性和证言的真实性,作为辅助证据。
所以,受害人要全面搜集各种证据,通过车辆、合同、账目、宣传品、协作关系等证据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综合证明代驾公司和代驾员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代驾公司要为代驾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这需要受害人采取积极主动的举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