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去年购进的原材料专票税率开了3%,现在销货方要求冲红,重开13%的票,这个原材料的差额怎么办
答:
对于购进的原材料专用发票税率由3%提高到13%的情况,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根据财税法规,增值税税率调整后,以购进时的税率开具的购货发票不需作废重开,在销货时直接按销货当时税率开具销货发票即可。所以,您购进时开具的3%发票不需要重开。
2. 销售方要求重开13%发票属于正常要求,对此您需要配合开具13%税率的销售发票。同时在销售发票备注栏注明原购货发票号,以便于查验。
3. 销售发票税率高于购货发票税率的差额部分,属于您的增值税负担,需要在销售收入中额外缴纳。以您的例子,差额税负是销售额的10%×10%=1%。
4. 税率变更导致的增值税差额需要填报在增值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中“税负调整项目”进行补税申报。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原材料购进额和差额税负,以完成补税。
5. 增值税差额的计算公式为:差额税负= (销售额×调高后的税率-购货额×原税率)÷原税率×(调高后的税率-原税率)。按您的情况,差额税负=销售额×1%。
综上,对于购进原材料税率提高的情况,您只需配合客户开具调高税率的销售发票,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差额税负补税即可。购货发票不需要作废重开,直接在销售发票注明原发票号后使用即可。希望以上说明能帮助您理解和应对增值税税率变更的正确做法。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