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融资租赁公司偷偷把车开走虽然合同中有约定算未法吗
答:
融资租赁公司擅自取走车辆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即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也可能构成违法或违约行为。原因如下:
1. 合同约定须遵守法律。任何合同的约定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的合同约定无效。所以,如果合同约定授权融资租赁公司无预告取走车辆,但这一行为违反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的,该约定仍无效。
2. 违反合同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缔结合同及履行合同的基础,如果融资租赁公司擅自取走车辆,未征得承租人同意或违反合同约定,这违反了合同自愿原则及诚信原则,构成违约。
3. 侵害承租人权利。车辆所有权仍属于承租人,融资租赁公司无权无故取走车辆,这侵害了承租人的财产权利。即使合同有相应约定,也须在不侵害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行使。
4. 构成不当得利。融资租赁公司擅自占有车辆可以获得经济利益,而承租人遭受经济损失,这违反了不当得利的法律原则。
综上,融资租赁公司擅自取走车辆的行为通常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原则,侵害当事人权利,构成违法或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融资租赁公司返还车辆或索赔。对此,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报警等方式处理,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违约、返还车辆及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