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知情档案丢失原单位开证明能接续吗

答:
知情档案丢失,原单位是否能开具证明以继续办理相关手续,这涉及到档案管理和证明开具的相关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1. 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都有妥善保管档案的责任。知情档案丢失属于个人责任,原单位没有直接责任,但作为档案持有单位,在档案使用上还是有一定责任的,比如提供档案使用证明等。
2. 根据相关证明开具规定,除非档案完全丢失,否则单位仍有责任和权利开具相关证明。知情档案虽然丢失,但原单位作为档案产生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和形成过程还是知悉的,有能力开具证明。
3. 知情档案丢失后,个人仍需继续办理相关手续,这时要求原单位提供档案信息和或开具证明是合理的。原单位虽无直接责任,但应当基于服务精神,在权利范围内开具相关证明,以便个人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4. 开具何种证明,需要根据个人实际需要来定。如果只是需证明某一具体事实,出具事实证明即可;如果涉及到更多原始档案信息,则出具档案信息证明会更加全面。形式上可以是书面证明或盖章证明。
所以,总体来说,知情档案虽然丢失,但原单位作为档案产生单位,在一定范围内有权开具相关证明,以使个人能继续办理需要的后续手续。原单位应从服务的角度,基于对档案信息的了解,在个人需要的范围内,尽量开具所需要的书面证明或档案信息证明。这也体现了单位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