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1年遭到了违法拆迁,现在能要求补偿吗

答:
2011年遭到的违法拆迁,现在要求补偿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具体来说:
1. 時效問題。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4条规定,物权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2011年的违法拆迁行为,现在要求补偿已经超过这个时效期,法律上不太容易认定有补偿责任。但是,如果当时没有得到适当的补偿安置,你仍有机会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执行补充赔偿方案。
2. 證據問題。已经过去这么多年,相关证据如协议文件、财产证明、拆迁赔偿文件等保存可能不完整,这会增加要求补偿的难度。你需要尽量提供所有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当时的违法拆迁及遭受的损失。
3. 主体责任問題。拆迁当时的主体,如开发商、物业公司等,现在是否仍在运营,其经济能力是否能够提供补偿,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当时的主体已经不存在,要求补偿会更加困难。
综上,要成功要求2011年违法拆迁的补偿,关键是要证明当时拆迁确实违法,并提供尽可能完整的证据,证明因此遭受的损失金额。同时也要考虑时效问题,通过行政复议等手段尽快提出补偿要求。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