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小微企业不分配利润 需要计提盈余公积吗

答:
对小微企业不分配利润是否需要计提盈余公积,有以下详尽说明: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比例提取利润置入盈余公积。对小微企业来说,如果其章程或相关协议没有明确约定利润分配政策和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那么小微企业在不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以不需提取盈余公积。
2.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性公告第2号》的规定,小微企业在不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以不提取盈余公积。这是因为小微企业利润分配较为灵活,章程或相关协议通常不明确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3. 但是,如果小微企业将来有分配利润的计划,为了保证盈余公积金额的合理性和连续性,小微企业在几年不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后续开始分配利润时,应考虑根据未分配利润年度的原则,补提几年的盈余公积。这将有利于企业利润分配的连续性,也符合会计准则的总体要求。
4. 综上,小微企业在不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如果其章程及相关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提取盈余公积比例,可以不需提取盈余公积。但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考虑是否需要补提盈余公积,以确保其连续性。这将有助于企业后续利润分配时机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