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强奸案都以刑法审判吗

答:
强奸案通常以刑法进行审判。根据中国刑法,强奸行为属于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性侵害犯罪,受刑法第236条规定。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对强奸行为,法院会以刑法第236条为依据,视情况量刑。如果只是普通强奸,通常判3-10年有期徒刑;如果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或有其他严重后果,则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另外,强奸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条款,如:
1. 强奸未成年人,还适用刑法第236条之二,加重处罚。
2. 强奸多人或在公众场合进行的,还属于“聚众淫乱”(刑法第301条),会加重处罚。
3. 如果强奸行为涉及绑架、非法拘禁,还会追加绑架、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9条、第238条)定罪处罚。
4. 强奸造成被害人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还可能追加“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4条、第234条之二)。
所以,综上,强奸案件的定罪与量刑,除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外,还会考虑其他相关条款,视具体案情综合定罪,加重处罚。这些都是以刑法为依据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