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保洁外包合同规定与实际安排人数不同(合同规定12人实际规定10人),前一年合同已经付了费用可以追回吗

答:
关于保洁外包合同人数与实际安排人数不同的情况,是否可以追回已付费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合同约定的人数和实际派出的人数不同,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人数,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具体人数,而是按照保洁作业面积或工作量来定价,那么实际派出较少人数的情况下,不太可能要求追回已付费用。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12人,但实际只派出10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追回费用。
2. 需要考虑实际人数差异对合同服务质量的影响。如果实际派出2人较少,但服务质量并无明显变化,那么追回整个合同费用可能不太公平。如果服务质量明显下降,才有理由要求追回较大部分费用。
3. 需要考虑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有其他违约或失职的情况。如果双方都较好的履行了合同,人数差异较小,那么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追回部分费用。如果一方存在其他较严重违约,那么可以以此作为理由来要求追回较大比例的费用。
4. 需要考虑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及赔偿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已就人数差异的情况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应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可以追回的费用数额。如果合同没有具体约定,还需要根据合同总体精神和民法中的相关原则来确定赔偿数额。
综上,在保洁外包合同人数差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追回已付费用及追回数额,需要结合合同约定、服务质量影响、违约情况及民法原则等多方面因素来具体分析确定。希望上述分析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