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杀死陌生人的明星是劣迹艺人吗?

答:
杀害陌生人的明星是否可以被称为“劣迹艺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1. 从行为本身来说,杀人这样的暴行无论在何种语境下都应被严厉谴责,这些明星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可以说是“劣迹”。但是,“艺人”一词暗示的是一个人的社会身份和职业,和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或行为并不完全对应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劣迹艺人”这个称呼也许有些过于绝对。
2. 一个人的社会影响力和其行为的严重性不完全挂钩。有的明星因其作品受到大众喜爱,社会影响力极大,但私下行为并不算优雅,这时“劣迹艺人”这个标签也许过于苛责。相比之下,一些影响力较小的明星即便有些“劣迹”,其负面影响也较小,称之为“劣迹艺人”就显得太重。
3. 同样是杀人这样的极端行为,动机和情况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比如,一时激情导致的失手杀人,和有预谋的连环杀人,性质和严重程度是不同的。前者即便称之为“劣迹”,但是否能因为一次失手就被贴上“劣迹艺人”的标签也需要斟酌。
4. 时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一个人远在过去曾有过“劣迹”,但现已认罪服刑,并通过后续行为改过自新,这个人是否还适合被称作“劣迹艺人”?
所以,总体来说,杀害陌生人的明星该行为本身应被谴责,但是否可以用“劣迹艺人”来给这个人贴上污名,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