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陕职改办字2009 10号

答:
陕职改办字2009 10号文件全称为《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业教育体系内涉及执业资格类别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文件于2009年10月30日发布,主要内容如下:
1.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对现行职业教育体系内涉及的执业资格类别进行调整,主要调整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护士等三个类别的执业资格。
2. 职业学校招生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应根据调整后的执业资格类别要求进行教学计划和内容的相应调整。各校应按照国家和省发布的《专业目录》及其配套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办学。
3. 各级职业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要重视教师的专业课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提高,确保达到执业资格类别要求。
4. 要抓紧出台相应配套办法,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要求对在岗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该文件明确了对执业资格类专业的调整方案,提出了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需要配合调整的要求。文件发布后,各级职业学校需要按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国家对职业教育体系内涉及执业资格类别的新要求。
陕职改办字2009 10号文件的详细内容及要点说明,希望能够回答您的提问。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