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蔡天凤案是怎么被发现的
答:
蔡天凤案是1996年发生在河南省新郑市的一起错案。具体案情如下:
1996年5月,新郑市发生一起杀人案,受害人是一名18岁女孩,被害人家属向警方报案。警方经侦查锁定了蔡天凤作为重点嫌疑人。蔡天凤是一名34岁的残疾男子,患有精神病,智商较低。警方通过逼供手段,强行取得了蔡天凤的口供,并在法庭上取得了有罪判决。
2006年,真凶李建红在江苏被抓,并在交通案件审判中口供承认了1996年在新郑市所犯的杀人案。于是蔡天凤案真相大白,蔡天凤冤狱10年之久。
这个案件被发现纯属意外。如果没有李建红的自首和口供,蔡天凤很有可能就那样度过葬送了大好年华。这个案件真相大白,是由几个偶然因素串联起来的:
1. 李建红在江苏犯案被抓,导致其心虚就此吐露在新郑市犯下的杀人罪行。
2. 江苏警方没有忽视李建红的口供,并将此信息传达给河南新郑警方。
3. 河南新郑警方没有漠视这个线索,认真调查追查,最终还蔡天凤一个清白。
4. 蔡天凤虽然冤狱多年,但幸存至2006年,这也是案件得以昭雪的必要条件。
可以说,要不是几个偶然因素的联动,这个冤案很可能就此湮没,真相永远不会被还原。这也让我们看到维护司法公正的难度与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