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党费缴纳登记本上的月工作那一栏写的是基本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答:
关于党费缴纳登记本上的“月工作”一栏应填写的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党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是个人工资收入。这里的“工资收入”应理解为个人实际获得的工资所得,通常为实发工资。
2. “月工作”一栏填写的应为实发工资金额,而不是基本工资。因为实发工资已包括基本工资加各项津贴补贴,更能反映个人实际的工资收入情况。填写实发工资金额有利于正确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党费数额。
3. 填写实发工资金额同时也便于个人缴费记录的核对。实发工资金额来自个人每月的工资条等工资记录文件,有利于核对个人党费交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但是,对于部分单位,实发工资中已包含各类福利津贴,这种情况下应填写去除各类福利津贴后的实际工资收入,以免重复计算个人应缴党费的基数。
5. 个别在离退休或失业期间的党员,应填写实际获得的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等收入,或者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其他实际获得收入。
综上,党费缴纳登记本上的“月工作”一栏,宜填写个人实际获得的实发工资或其他实际收入,以此作为正确计算个人应缴纳党费基数的依据。如实发工资已包含福利津贴,应扣除后填写实际工资收入。
希望上述解释能够回答您的疑问。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