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广州4050社保人员返还的资助费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
对于广州4050社保人员返还的资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各种资助、补助、抚恤金等,属于员工的工资收入,企业在发放时应作为员工的薪资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员工在获得这些资助后,无需再就这部分金额额外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对于企业返还给员工的资助费,如果该资助费属于employee benefit,且在企业原有会计处理中已作为员工薪资所得扣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在返还时,只要员工未实际获得和享用这部分资助,该资助费属于企业的正常业务成本支出,企业在计税时可以扣除,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但是,如果该笔资助费在发放时未被企业视为员工薪资所得而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在返还员工时,该资助费应被视为企业的派发股利或红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符合《通知》或《解释》的相关规定。
4. 对于4050项目相关的社保资助费,由于其性质属于社会保险基金对企业的补贴,所以企业返还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发放时企业应视为员工薪资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广州4050社保人员返还的资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取决于该资助费在最初发放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其性质。希望上述解释能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