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答:
根据收入确认的核心准则,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确认收入:
1. 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如果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仍能够控制该商品,那么企业应视为主要责任人,不能确认收入。
2. 交易价格可以可靠计量。企业应当根据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3.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通常需要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及与交易相关的不确定因素。
4. 交易成本(或将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企业需要能够准确估计提供商品或服务与交易相关的成本,从而确认收入。
5. 交易的收入和成本能够清晰区分和计量。企业需要区分主要交易与其他交易,和区分本期收入与以前期间或以后期间的收入。
综上,如果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仍控制该商品,说明主要责任尚未转移,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应继续确认该商品为存货,直至主要责任转移,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才可以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总之,收入确认应以实质性转移商品控制权给客户为基础。如果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企业应继续确认为存货,而非确认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