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司法部规定什么样的年龄的人在做房屋全权委托公证时需要做精神鉴定前需要做精神鉴定?
答:
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房屋全权委托公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以下年龄段的委托人需要进行精神状态鉴定:
1. 70岁及以上老年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于年龄较大,精神和身体状况较易发生变化,为确保其真实意愿,需要进行精神状态鉴定。
2.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为确保其懂得房屋全权委托的法律后果和意愿,需要进行精神状态鉴定。
3.有精神疾病或智力残障的人。对有已知或可疑的精神疾病或智力残障的委托人,为确保其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清晰的委托意愿,需要进行精神状态鉴定。
4.酗酒或吸毒人员。对酗酒或吸毒较严重的人员,由于长期的酗酒或吸毒可导致一定程度的精神和智力损害,为确保其有清晰和真实的委托意愿,需要进行精神状态鉴定。
5.其他可疑情况。对其他出现言行举止异常,可疑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清晰的委托意愿的情况,公证员也应当谨慎处理,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精神状态鉴定报告,以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7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有精神疾病或智力残障的人,酗酒或吸毒较严重的人,以及其他可疑情况下的委托人,都需要在办理房屋全权委托公证前进行精神状态鉴定。这是为了确保委托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真实的委托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