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省长的住房是国家分配的吗?产权归谁?如果省长死后,他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或把房子卖掉吗?

答:
省长的住房不是国家直接分配的,但也属于国有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 省长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省长只是使用人。省长离任后必须搬离该住房,无法继续居住。
2. 省长住房虽然实际使用者是省长,但产权证书登记的产权人是省政府或相关行政单位。省长本人没有该房产的产权。
3. 由于省长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省长离任或去世后,其子女无法继续居住在该住房内,也无权将房子卖掉。房子需要交还给国家。
4. 省长住房是脱离市场交易的特供住房,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这也是其产权属于国家而非省长个人的原因之一。
5. 某些地区省长可以根据规定购买使用期限较长的省长住房,但最终产权也属于国家。使用期限结束,房子仍需交还。
6. 个别省会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省长离任后继续居住一定期限,或购买所居住房产。但相关规定仍属例外,大多数省会省长住房的产权均属于国家。
所以,总体来说,省长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而非省长个人。省长离任或去世后,其子女无权继续居住或出售该房产。但个别省会会有特殊规定,属于少数情况。如果省长的子女需继续使用住房,应按相关程序申请购房或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