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汉文帝时酎金助祭,是按诸侯封国人数每千人四两金,还是每千户四两金。

答:
汉文帝时实行的酎金助祭制度,是按诸侯国人口每千人纳四两金,而不是每千户四两金。
汉代实行家族户籍制,每个家族视为一个户,户中包括全家老小。所以以户计算人口,一户人数可能差异很大。为使酎金助祭的征收公平合理,汉代采用人口数来计算纳税承担,而不是简单以户数计算。
《汉书·食货志》记载:“酎金之助祭也,诸侯国,每千人四两金,十万人归四百斤。”这清楚表明,汉文帝时酎金助祭的征收standard是每千人四两金,以人口数计算,而不是以户数计算。
此外,《汉书·王莽传》也有记载:“莽始酎金助祭,诸侯国每千人四两金。”再次证实了此制度是以人口数来计算征收金额,每千人纳四两金。
酎金助祭的设立,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王室祭祀仪式的开支,并非主要赋税收入来源。所以在征收标准上,采用较为宽松的每千人四两金,而非每千户,这也比较公允合理,不致过于增加百姓负担。
所以,总结来说,汉文帝时实行的酎金助祭制度,采取的征收标准是每千人四两金,而不是每千户四两金。希望这能解释清楚您的疑问,如需补充说明,请尽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