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上海市单位停发独生子女费什么办?

答:
上海市单位停发独生子女费,居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单位反映情况。首先可以向单位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反映停发独生子女费的情况,询问停发原因以及处理方法。如果属于单位疏忽或错误,可以要求及时恢复发放。
2. 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如果与单位沟通未果,可以向其主管部门(如教育局、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恢复发放独生子女费。
3.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居民还可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相关情况,要求其督促单位恢复履行发放独生子女费义务。
4. 向法院状告。如果以上路径均未奏效,居民还可以向法院状告单位,要求其恢复发放独生子女费并返还未发放期间的费用。这属于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
5. 申请社会救助。对于已停发一定时期的独生子女费,如果其他路径失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当地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金,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6. 转为外部监管。如果单位长期拒不恢复发放独生子女费,居民还可以请求将费用发放转为外部监管,由主管部门或社会救助机构代为发放,并对单位采取相应处罚。
这是上海市居民单位停发独生子女费的主要应对办法,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如需更详细建议,可以留言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