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是属于营业执照哪一类
答: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属于营业执照中的机动车营业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条例》的规定,机动车营业项目是指以经营机动车及相关产品为主的项目。铁路运输企业使用的铁路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专用器材设备都属于机动车产品,所以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经营属于机动车营业项目。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分类标准,机动车营业项目下还细分为:
1. 汽车销售:主要经营各类汽车的销售;
2. 汽车租赁:主要经营汽车租赁业务;
3. 汽车修理:主要经营汽车维修、综合保养、救援等服务;
4. 汽车零部件:主要经营汽车零配件、改装配件等产品的销售;
5. 摩托车:主要经营各类摩托车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和修理;
6. 其他机动车:主要经营货车、客车、特种车辆等其他机动车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和修理。
所以,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经营应属于“其他机动车”项目,需要在营业执照中登记“机动车营业项目”并在备案信息中具体注明为“其他机动车”。企业只有具有相应的机动车营业项目,才能经营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