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急需《妇联党务公开制度》是要制度,且要简短的
答:
急需的《妇联党务公开制度》可以制定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妇联党员和干部的权力监督,根据党的原则政策,结合妇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妇联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较多的活动场所公布以下内容:
1. 党组织Setting,包括党组织名称和人员组成;
2. 党员大会和党组会议通过的重要决议;
3. 党费收缴标准和方式;
4. 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5. 其他需要公开的党务信息。
第三条 妇联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定期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本组织党务情况,接受党员质询,并及时回应党员关心的问题。
第四条 妇联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党务信息公开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布工作。公开的党务信息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
第五条 本制度由妇联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妇联党员有权对不执行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批评或举报,妇联党组织应及时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妇联各级党组织。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一份比较简短的《妇联党务公开制度》提案。总共6条,阐明应公开的党务信息内容,要求定期通报党务情况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等,符合简短和操作性的要求。如需要,可以进一步完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