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咨询专业人士,流浪动物属于慈善法调整范围吗
答:
流浪动物的救助与保护属于慈善活动的范围,理应受到慈善法的调整和保护。原因有:
1. 流浪动物因丧失家庭或者被遗弃而沦为无主流浪,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需要社会各界提供帮助与关怀。这与慈善法提供援助对象基本一致。
2. 对流浪动物的救助行为属于公益性质,目的在于防止动物受苦,维护生命权益。这符合慈善法促进社会公益福利的宗旨。
3. 流浪动物的抚养与医疗需要各界力量的支援与捐助。这需要慈善法对施捐者及公益组织提供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
4. 对流浪动物的救助工作通常由具有公益性质的非营利组织或志愿者开展。慈善法可以规范这些机构与个人的权利义务,保证公益资源的有效利用。
5. 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慈善法对动物福利事业及流浪动物保护进行了专门调整。我国《慈善法》也有提及"动物福利"相关内容,这表明流浪动物适用法律保护。
但是,我国现行慈善法对这一领域的具体规定还不够详细,如税收优惠政策中的受益对象范围未明确包括流浪动物福利组织等。这需要在慈善法修改和配套制度完善中进行改进。
综上,流浪动物的救助与保护理应属于慈善法调整的范畴。但我国现行慈善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比较粗略,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细化。这涉及流浪动物福利事业的长远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呼吁与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