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非正常停工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什么科目
答:
非正常停工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入“非正常损失”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常营业外的损失应当计入“非正常损失”科目,非正常停工属于正常营业外的情况,所以停工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亦应计入“非正常损失”科目。
具体分析如下:
1. 固定资产折旧按照资产使用条件(如使用时长、生产能力等)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资产使用效益能够最大化,所以折旧额相对较小。而非正常停工期间,资产闲置不能创造效益,但折旧仍在计算,所以折旧额较大,属于非经常性损失。
2. 将非正常停工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折旧费用”等常规费用科目,会对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导致损益异常波动,财务数据失真。将其单独计入“非正常损失”科目可以避免此影响,财务数据更加真实、准确。
3. 当期非正常损失金额较大时,单独列示于利润表可以让投资者更清楚公司的正常经营状况,为分析和判断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提供更实际的参考依据。
4. 将非正常停工的折旧费用计入“非正常损失”科目,方便今后期间进行调整和核销,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连续和可比性。
综上,非正常停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折旧,为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可比性和准确性,应独立计入“非正常损失”科目,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业绩的计算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