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广东,哪些农作物商品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答:
在广东,以下几种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1. 水稻种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东省种业条例》的规定,水稻种子生产和经营必须经过广东省农业厅 examinations 审定取得《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 玉米种子:玉米种子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必须取得《玉米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生产玉米种子供应自己使用的,需申请《玉米种子生产者证明》。
3. 蔬菜种子:根据《广东省蔬菜种苗条例》,蔬菜种子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企业必须取得与经营范围相符的许可证,分为《蔬菜种苗生产许可证》和《蔬菜种苗经营许可证》两种。
4. 油料种子:根据《广东省油料种苗管理条例》,从事油料种子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许可证,分为《油料种苗生产许可证》、《油料种苗批发许可证》和《油料种苗零售许可证》三种。
5. 果树种苗:根据《广东省果树种苗管理条例》,果树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申请《果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生产者生产自用种苗的须申请《果树种苗生产者证明》。
所以,广东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集中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子和种苗等领域。这有助于规范种子市场,保证种子质量,促进农业种业发展。